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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討論區 :: 9月22號前申請 地價稅可差4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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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2號前申請 地價稅可差4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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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30
發表於: 2006-09-18 13:34
9月22號前申請 地價稅可差4倍引言回覆
什麼都在漲價,任何可以省錢的妙招絕對不能放過!地價稅即將於11月1號開徵,一般用地的稅率是1%。

不過,剛買房子、而且是「自住」的民眾,只要在9月22號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,就可以用千分之2的稅率課徵;稅金足足差了4倍!

根據《土地稅法》規定: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,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(約90坪),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(約210坪);而且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有一人在當地設籍,就符合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條件。

信義房屋契約部林明堂協理表示: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的民眾,可以優先選擇讓成年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親屬辦理設籍;那麼全部住宅才能按千分之二優惠稅率繳稅,節稅利益最大。

適用特別稅率的土地所有權人,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天之前提出申請;提醒今年剛買房屋自住的購屋人,或是去年來不及申請、甚至從來不知道要申請的民眾,只要符合優惠稅率條件,趕緊在9月22日前辦妥戶籍登記,並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,今年就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
2006-09-18 11:00/何宏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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